(填高校全名):
县(市、区)学生 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请允许其报到注册时暂缓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该生自付部分除外),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贵校回执情况尽快将贷款资金拨付至贵校账户。
请贵校按该生报到情况、贵校学费、住宿费等情况如实填写回执并加盖公章后将该回执单原件交由该生按相关要求寄出,以便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回执单办理贷款发放以及划付至贵校账户事宜。
提请注意:当贷款资金不足以支付学费、住宿费时,费用不足部分由该生自付。
省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盖章)
年 月 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 2010至2011学年)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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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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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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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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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院系、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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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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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以下内容由高校填写(事关汇付资金,请务必准确填写) |
高校名称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
高校代码 |
48512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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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开户行 |
徽商银行(银行名)芜湖分行景春支行 分理处/储蓄所(如在支行开户可不填网点) |
高校开户行行号 |
319362000111 |
高校账户名称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
高校帐号 |
1101101021000222135 |
联系人 |
吕涵 |
联系电话 |
0553-5775200 |
该生为我校正式在册学生,现已按本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入学,该生未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该生欠缴本学年学费和住宿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特此说明。
借款学生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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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贵校按要求将本回执单填写完整,并盖章确认。借款学生应向学校报到后20日内将本回执单原件邮寄或者其他有效方式送达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