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关于办理2011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通知

院助【20111

各系:

    根据皖教秘〔2011259 号文件精神和《2011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1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1年开始取消纸质回执的邮寄,实行电子回执。在国开行管理系统凭受理证明上随机验证码录入合同电子回执,回执录入后系统自动接收,无须再向县资助中心邮寄纸质回执单。

2、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来学校报到后,由各系资助经办(负责)人收齐需要办理的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本系回执录入。因录入回执有时间限制,采取“先交先录”的原则进行回执录入。

2009级、2010级学生贷款回执录入时间:95日——99

2011级学生贷款回执录入时间:919日——926

3、考虑到2011级新生在贷款回执录入时没有学号,以及调专业等因素,在进行系统录入时学号一栏以“1”代填,请各系提醒广大贷款学生注册学籍后及时登录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正。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