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财教〔2011〕222号文件《关于下达2011年春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高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我院201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将于本周内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发放的为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即201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二、 本次国家助学金将于本周内打入学生银行卡,请同学们注意查收。
三、 因学号、银行卡号有误未发放成功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银
行卡到财务处办理更正手续。财务处联系人:庄老师,联系电话:577595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