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关于办理2012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通知

各系:

根据皖教秘〔2012〕228 号文件精神和《 2012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2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1年开始取消纸质回执的邮寄,实行电子回执。在国开行管理系统凭受理证明上随机验证码录入合同电子回执,回执录入后系统自动接收,无须再向县资助中心邮寄纸质回执单。

2、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来学校报到后,由各系资助经办(负责)人收齐需要办理的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本系回执录入。因录入回执有时间限制,故采取“先交先录”的原则。请各系抓紧时间收齐回执,尽早进行录入。

2010级 -- 2012级学生贷款回执录入时间:9月24日——9月29日

3、考虑到2012级新生在贷款回执录入时没有学号,在进行系统录入时学号一栏以“1”代填,请各系提醒广大贷款学生注册学籍后及时登录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正。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