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关于做好12、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录入工作的通知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资助中心文件

院助〔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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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12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顺利开展下学年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请通知1213级学生于暑假期间准备贫困生证明材料,开学时带至学校。

2、各院依照贫困生认定程序,按照26%的人数比例,于9月初进行12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于913之前录入并一次性提交贫困生库(同时将往年贫困生移入历史库)。

3、贫困生库的新增录入中,班级一栏应填写,经办人一栏应填写相关辅导员或班主任。姓名、学号、身份证号三项应格外注重其正确性。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