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资助中心文件
院助〔2017〕01号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银监局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助〔2016〕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27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业务受理时间
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9月15日。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贷款政策宣传,在学院显著位置张贴《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见附件1)。
二、加强诚信教育宣传
各二级学院要将诚信育人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 “诚信校园行”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相关知识,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的知识,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各学院要在贷款办理、入学报到、暑期离校和毕业前后等关键环节广泛、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强调还款事项,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三、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1.具体流程: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国开行贷款毕业学生(名单见学生资助工作群),即日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进入个人页面后完成以下网上毕业确认工作:
(1) 点击左侧菜单栏中“个人信息变更”选项,核对个人信息有无变更,同时补齐就业信息,点击“提交”键。
(2)再点击左侧菜单栏中“共同借款人变更”选项,加以核对,若有变更则点击“修改”键进行信息更新。
(3)最后点击左侧菜单栏中“毕业确认申请”选项,核对个人基本贷款信息无误之后,点击“申请”键,并在随之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键。(注意:进行到此步骤,才算完成网上毕业确认。)
2.特殊情况处理
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请填写《2017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2),于8月15日之前发送至学生处吕涵CRP邮箱。
3.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
(1)延期还款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2)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1日扣收;每月(10月、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下个月提前还款,应于下个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下个月21日扣收; 10月16日—11月30日间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12月提前还款,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12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 12月21日扣收。还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
2.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向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发放《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3)和《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附件4)。
附件1: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docx
附件2:2017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xlsx
附件3: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pdf
附件4: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