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文件
院学[2016]09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孤儿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度孤儿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学费对象
父母已经去世或人民法院宣布其父母失踪的我校在读学生。
二、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递交以下证明材料: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上学年已被认定为孤儿的,只需提交《申请表》。
(二)二级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深入了解、及时查阅学生档案,摸清家庭经济情况,经所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批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学校当年减免学费建议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研究审定后,确定减免学费学生名单。评审结束后,学校将减免学费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三、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孤儿减免学费工作,严把资格审查关。要深入了解和掌握孤儿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在校表现及生活状况,给予足够关心和帮助。
(二)10月15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孤儿证明材料一次性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处
2016年9月21日